一場突擊行動,在深圳沙頭角海關旅檢四科辦公室,辦案人員當場查獲108萬元,多個信封註明分賬“清單”。走私車輛按次收費,小轎車1200元/次、商務車1500元/次,海關關員每人每月受賄至少幾萬元。(11月17日新華網)
  海關就應該履行好把關護國的職責,並將此作為自己的使命。而深圳沙頭角海關部分關員卻將這份使命當作明碼標價,放縱走私,索取好處的“籌碼”,“守門人”淪為“放水人”,沙頭角中英街反成走私通道,這給海關部門了一記響亮的耳光。
  走私在社區居民中已成“公開的秘密”,監察部門卻表示“毫不知情”,這是何其的諷刺,“毫不知情”儼然成了腐敗窩案的“避風港”。究竟是真的不知情,還是另有原因,大家無從定論。當然,並不排除監察部門確實不知情這種可能,但“毫不知情”給公眾的直觀感受是“我不知道”,這體現出的是不負責任是失職,公眾難免會產生“什麼時候才能知情”的疑問。
  隨著各種腐敗案件的發生,公眾在驚嘆之餘,竟也慢慢有了一種無可奈何的感覺。反腐的號角迴響在耳邊,成效也擺在公眾眼前,可是反腐就猶如摘蜂窩,摘一窩又生一窩。一個地方出現腐敗窩案被查處後,新任領導班子又形成新的腐敗窩子,這種情況不在少數,說明反腐的工作還做得不夠,還要繼續,並不是簡單的將腐敗人員處罰就行,而是要儘量在腐敗形成前遏制住腐敗,讓官員自覺遠離腐敗,這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。
  “毫不知情”這個解釋顯得那麼蒼白,顯然不能為監察的失職買單。監察部門就是要及時發現各種違法違規行為,遏止不正之風,這也是反腐重任的重要環節。因此,不能在反腐過程中“掉鏈子”,更不能成為腐敗的保護傘,不然,反腐只能是沒有牙齒的老虎,毫無威懾力,更失去了原本的意義。
  腐敗產生的根源是“失去了制約的權力”,反腐敗則是一個長期而艱巨的任務。監察部門在反腐行動中扮演著不可替代的角色,而想要演好這個角色就需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:一是防止內部腐敗,監察人員要潔身自好,不能與腐敗同流合污,為腐敗提供庇護;二是監察部門要在長期的監察過程中不斷優化相關制度,及時發現制度漏洞,修複漏洞,減少官員腐敗的可能;三是轉變監察觀念,重視舉報,少點經驗主義,多點實地調查,主動出擊,清除腐敗。
  “毫不知情”買不了監察失職的單,官員更不能吃腐敗這碗飯,如果監察部門能將“毫不知情”變為“瞭如指掌”,那麼,腐敗將無處藏身。
  文/傲月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“毫不知情”買不了監察失職的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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